申领条件有哪些?
- 基础条件: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非户籍流动人口(年满16周岁),需满足“居住登记满半年”及“合法稳定就业/合法稳定住所/连续就读”任一条件。
- 申报居住登记后可直接申领,不受满半年限制:◦ 近一年内在居住地累计缴纳社保满半年;◦ 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;◦ 持有效居住地人才绿卡;◦ 在全日制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;
- 特殊说明:深圳市居住证申领需同时满足连续居住12个月及社保缴费12个月(或符合人才引进条件),具体按当地规定执行。
填写个人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)和居住信息(地址、居住类型、入住日期);上传准备好的材料照片,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。
- 核心材料:◦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(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免交原件);◦ 居住证相片回执(线上小程序可办,下文附带办理方法)
- 分类证明材料:(根据申领原因提供对应材料)◦ 合法稳定就业:劳动合同、工商营业执照或近半年社保缴费清单等;◦ 合法稳定住所: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、房产证、购房合同或住宿证明等(居住直系亲属房产的,系统无法核验关系时需补充结婚证、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材料);◦ 连续就读: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在读证明。
- 代办材料:监护人、近亲属代办的,需额外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及委托书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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